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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石场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管理
写作时间:2010-12-20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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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》、《爆破安全规程》、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》(GB16423--2006)等法律条文规定,采石场应当注意以下方面的调整: 1、完善爆破器材库的贮存管理 允许临时爆破器材库存储爆破器材,但存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,并且临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》、《爆破安全规程》、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》(GB16423--2006)等法律条文规定,
采石场应当注意以下方面的调整:
1、完善爆破器材库的贮存管理
允许临时爆破器材库存储爆破器材,但存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,并且临时爆破器材库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。
1)防火、防盗、防鼠害措施
①库周围严禁明火、吸烟,不准带火种和极易燃易爆物品(如油脂等)进入库房。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库房;严禁使用普通照明灯具、电风扇、电炉等电器。配备矿用防爆携带式照明灯具;在库房通道上不允许铺放木板,以防火药外洒成为火源。
②经常检查消防设施、储水桶、消防水管和沙袋沙子是否满足使用要求。干粉灭火器要经常凉晒、防止干粉受潮结块。
③排水管道增加滤网,防止鼠类等小动物窜入。
④切实做好防盗工作。
⑤库房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库内温度,温度是否符合规定,(一般库房温度不超过30℃),温度由库房的通风系统调节,防止火药等爆破器材受潮,受热变质分解。如发现过期变质应报公安部门批准予以及时销毁。
⑥严格执行爆破器材入库,保管和发放管理制度,严禁非专管工作人员进入库内。
⑦库区必须昼夜设值班。
2、加强爆破器材运输管理
车辆运输,需遵照GB6722-2003《爆破安全规程》的有关规定。人工运输,则遵守以下规定:
①在夜间或井下,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,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。
②与应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(木箱)内,禁止放在衣袋内。
③领到爆破器材后,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,禁止乱丢乱放。
④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,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。
⑤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,不准超过。
A、和起爆器材10kg。
B、药箱(袋)搬运20kg。
C、背运原包装一箱(袋)。
D、挑运原包装二箱(袋)
3、定期检测爆破器材质量
常用导火索的正常燃烧速度一般为100-125s/m。导火索的燃烧速度及其均匀性与药芯的成分配比、密度、水分、约束包覆层的质量及燃烧压力有关。本身也存在不能爆炸的可能。我国目前规定出厂时允许有3‰的拒爆率,实际上生产厂家一般控制在1%以下。因运输、保管、使用不当也会影响爆破物品质量安全,使用如冲击、摩擦、折弯、受潮受热等均会使、导火索和导爆管失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