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帳會計現金會計_小嶺子石場招聘信息 :崗位職責:1、負責日常收支的管理和核對;2、辦公室基本賬務的核對;3、負責收集和審核原始憑證,保證報銷手續及原始單據的合法性、準確性;4、負責登記現金、銀行存款日記賬并準確錄入系統,按時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;5、負責記賬憑證的編號、裝訂;保存、歸檔財務相關資料;6、負責開具各項票據;7、配合總會負責辦公室財務管理統計匯總。任職資格:1、大學專科以上學歷,會計學或財務管理專業畢業;2、具有1年以上出納工作經驗;3、熟悉操作財務軟件、Excel、Word等辦公軟件;4、記賬要求字跡清晰、準確、及時,賬目日清月結,報表編制準確、及時;5、工作認真,態度端正;6、了解國家財經政策和會計、稅務法規,熟悉銀行結算業務。工作時間:
位于鞍山市千山區小嶺子村,主要經營范圍為建筑材料。提。
建筑企業下的項目部如何建賬啊?從去年9月開始到從現在沒有自己的賬目 - 已解決 :建筑企業的成本是按項目來進行核算的,項目部也是如此,設:工程施工-XX項目,明細科目按料、工、費分開(即:材料、工資、費用)即可。
給你一個案例
2007年發生業務如下:
1.該工程于5月1日開工,5月10日收到工程預付款17,000,000元。
2.籌建項目部租用民房一棟,本年租金20,000元;職工食堂購置冰箱等各種必要的食堂用具開支12,000元;從其他項目調入員工發生差旅費共計15,800元;從其他項目部調設備發生運費35,000元;以銀行存款支付給項目部職工冬季取暖補貼100,000元;當年職工領取獨生子女費2,800元;喪葬補助800元;(其中項目部管理人員的補貼、獨生子女費、喪葬補助占 1/4)。
宋德正為與楊克勤、包國安、林星國及臨海市安發采石場合伙協議糾紛一案:文書字號:(2008)臺民二終字第39?號文書類型:民事判決書 審結日期:2007-12-12審理程序:二審 審理人員:金明友;梅矯健;胡精華 原始文檔:無
上訴人(原審原告):宋??,男,1964年2月??日出生,漢族,住臨海市勞×路12×號,現住臺州×路×區政府宿舍銀安×區31幢40×室。
委托代理人:何達松,浙江普安律師事務所律師。辦公地:臨海市人民路299號國土大廈6樓。
被上訴人(原審被告):楊克勤,男,1964年7月??日出生,漢族,住臨海市友蘭巷3號。
被上訴人(原審被告):包??,男,1963年2月??日出生,漢族,住臨海市永×鎮坑×村。
被上訴人(原審被告):林??,男,1965年8月??日出生,漢族,住臨海市杏×路1×。
桑植縣澧源鎮石家峪建筑石料采石場、劉成、劉光明因與肖寶珍、原審第三人彭賢周合伙糾紛:文書字號:(2011)張中民二終字第5?號文書類型:民事判決書 審結日期:2011-01-01審理程序:二審 審理人員:聶啟明;周潔;向佐兵 原始文檔:無
上訴人(原審被告)桑植縣澧源?????筑石料采石場,住所地桑植縣澧源鎮仙鵝村。
負責人劉?,該采石場場長。
上訴人(原審被告)劉?,男,1973年8月??日出生,土家族,個體工商戶,住桑×縣澧×鎮朱家臺居委會劉×村組。
上訴人(原審被告)劉??,男,1968年3月??日出生,土家族,個體工商戶,住桑×縣澧×鎮朱家臺居委會劉×村組。
三上訴人共同委托代理人陳靈生,湖南風云律師事務所律師。
被上訴人(原審原告)肖??,男,1966年4月??日出生,土家族,個體工商戶,住桑×縣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