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前所述,由于自磨机生产率的影响因素较多,因此,今还缺乏很完善的公式用来计算自磨机的生产能力。在设计中计算自磨机的生产能力时,目前有两种办法,一是参照处理类似矿石性质的生产厂的指标;一是根据半工业或工业性试验的结果,依一定的扩大指标进行推算。
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,实践证实自磨机的生产率与磨机直径的n次方及长度成正比,n值随磨矿方式和产品细度的要求而不同,可得到如下的经验公式:
式中:Q———设计自磨机的生产率,吨/时;Q0———试验自磨机的生产率,吨/时;D、L———设计自磨机的筒体直径和长度,米;d0、l———试验自磨机的筒体直径和长度,米;n———指数,介于2.5~3.1之间,通常湿磨时取2.6,干式自磨粗磨时取2.8~3.1,细磨时取2.5~2.8。
参考资料: